8万吨/年天然脂肪醇扩产4万吨/年天然脂肪醇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第二次公示材料
- 分类: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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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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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江苏盛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8万吨/年天然脂肪醇扩产4万吨/年天然脂肪醇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第二次公示材料
8万吨/年天然脂肪醇扩产4万吨/年天然脂肪醇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第二次公示材料
【概要描述】江苏盛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8万吨/年天然脂肪醇扩产4万吨/年天然脂肪醇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第二次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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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盛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8万吨/年天然脂肪醇扩产4万吨/年天然脂肪醇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第二次公示材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8万吨/年天然脂肪醇扩产4万吨/年天然脂肪醇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江苏盛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江苏省泰兴市经济开发区通园路11号现有厂区内;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93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0万元;
占地面积:本项目建设部分依托现有,改造方案如下:(1)脂肪酸甲酯和脂肪醇精馏的节能改造在总图中序号为23装置内。(2)氢气压缩及氢气循环、高压加氢工序在总图中序号为24装置内。(3)脱羰装置在总图中序号为25的甲醇裂解装置内(甲醇裂解已停用)。(4)导热油系统改造在总图中导热油装置内;
员工人数:原有生产人员全能覆盖,无需增加生产管理人员;
工作制度:生产装置按四班三倒运转,年生产时数8000h;
行业类别和代码: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产品方案:低、中、高碳醇,C6高烷烃醇、低碳高烷烃醇、甘油、精制脂肪醇、高碳混合醇、高碳混合酯。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项目废气为扬尘、车辆尾气等;噪声主要为机械运转等;项目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脂肪醇车间废水、脂肪醇高压车间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化验室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包装桶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气为催化剂制备醋酸尾气、甲醇分离(1)不凝性尾气、甲酯精馏不凝性尾气、甲醇分离(2)不凝性尾气、肪醇精馏不凝性尾气、甘油浓缩装置水汽、造粒粉尘等;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空压机、各类风机等;项目固废主要有脂肪醇废催化剂、污水站污泥及废油、监控设备废液,生产过程中的废包装桶和职工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临时化粪池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等。
营运期:废水收集后接入厂区污水站(物化+生化)处理,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泰兴滨江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后,尾水排入长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施工期:主要是通过洒水等方式进行抑尘处置等。
运营期:脂肪醇装置尾气、催化剂制备尾气通过一套“冷凝+碱洗+RTO”系统处理后尾气通过20m排气筒排空;造粒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造粒机自带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直接排放;导热油炉燃烧烟气通过约40m高的烟囱排入大气。预测模式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废气采用防治措施后正常排放情况下,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各污染物1小时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100%,因此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优选低噪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行降噪等;
运营期:本项目设备噪声通过减振、消声、隔声和距离衰减后,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清运、建筑垃圾拖运至制定地点处置。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污泥及废油、废包装桶、监控设备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
5、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本项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评价认为该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并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项目须按照环评明确的内容、规模组织开展工作,如有变化须另行申报,不得建设与规划要求不符的化工类项目。
(五)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公示(见网络链接)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或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公布链接获取公众意见表,也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建设单位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咨询有关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江苏盛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李工 0523-80962858
电子邮箱:lijun729047445@q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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